宠物损坏出租屋设施,租客被判赔偿房东损失
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4日讯(全媒体记者 黄能)租客长期拖欠租金,且因宠物造成屋内设施损坏,退租后又失联……房东黄某近期遇到了这样的烦恼,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近日,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,判令租客支付拖欠租金和赔偿金。
2023年7月,黄某与肖某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月租金1300元、押金1300元,租期一年。合同到期后,肖某继续居住,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。其间,肖某存在拖欠房租行为,仅间断性支付部分款项。2025年7月,肖某通知黄某不再续租并搬离房屋,但并未把钥匙交给房东,截至搬离时仍累计拖欠租金5350元。
黄某多次通过微信、电话催缴房租并通知验房,肖某拒不回复,故意逃避责任。因对方失联,黄某选择报警,并在公安机关、物业公司见证下开锁进入房屋,发现屋内遗留大量狗毛,并存在异味,沙发、电视柜、茶几、床头柜、地板、窗帘、洗衣机等多处物品被宠物啃咬损坏。黄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肖某支付拖欠房租及赔偿金共计10437元,并要求不退还1300元押金。
肖某则辩称,入住时家电已存在损耗,不认可高额赔偿,且合同已到期,自己属正常退租,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。肖某在庭审中承认,自己没有养宠物,但其女友曾携带宠物入住。
法院审理认为,肖某长期拖欠租金构成违约,押金扣除部分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,但1300元押金全部扣除标准过高,酌定扣除700元作为违约金,剩余600元抵扣欠付租金。关于物品损坏赔偿,法院认定使用不当、宠物啃咬导致的损坏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,结合物品使用年限、实际损坏程度及有效支付凭证,核定窗帘、换锁、清洁消杀、家具修复等损失共计2440元,对房东无证据支撑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。
最终,法院判决肖某向黄某支付租金4750元、损失赔偿款2440元,合计7190元。
法官提醒,租客若在租房前有养宠计划,应当提前与房东沟通确认,在租房后要妥善管理宠物,避免对房屋造成损坏;房东则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养宠相关条款以及损坏赔偿标准,提前规避纠纷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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